
為充分發揮智力、技術和信息在促進航空職業教育發展中的支持作用,依據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(簡稱中國AOPA)章程及其《分支機構管理辦法》,經協會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,決定在中國AOPA框架下成立“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航空職業教育分會”(簡稱中國AOPA職教分會)。
一、主要職責
(一)為航空職業教育從業者搭建相互交流、協同創新和行業自律平臺,共同推動教育教學理念更新、管理方式變革和專業建設創新發展,為建立并維護良好的市場運行和教育教學秩序提供支持。
(二)為航空職業教育從業者建立與政府溝通的渠道,及時反映行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,為政府掌握該行業發展狀況提供信息支持。
(三)發揮協會的資源優勢,通過建立更加廣泛、穩定的院校、培訓機構與航空企業的對接路徑,推動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,促進航空職業教育更加貼近行業發展,滿足專業人才市場需求。
(四)發揮協會具有制定與發布團體標準的優勢,為在國家、行業法律、規章和標準框架內,自主建立更加完善、細化的航空職業教育團體標準創造條件,為航空職業教育及其細分專業發展提供基本的遵循和指導。參與協會航空職業教育有關重點團體標準、教材的編制工作,根據授權主持有關團體標準、教材的審查工作;反饋以團體標準實施為重點的運行信息,并提出有針對性地改進意見、建議。
(五)發揮航空職業教育信息集散平臺的優勢,通過觀察分析國內外航空職業教育行業發展狀況,對推動該行業在國內的普及、發展提出意見、建議,并對市場需求提出預測性意見;及時發布行業發展研究報告、專業就業情況報告等不同類型的綜合信息,引導航空職業教育健康發展。
(六)完成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工作任務
(一)搭建國內外航空職業教育交流平臺,包括舉辦國際航空職業教育展會,航空職業教育專業研討會,航空職業教育技能大賽等。
(二)整合專業建設研發力量,提出傳統專業改造升級和新專業建設整體解決方案,包括:產教融合方案,人才培養方案,課程計劃,重點教材,實訓室(場)建設,校企對接。
(三)根據航空職業教育發展現狀,擬訂并實施細分專業建設相關標準計劃。
(四)根據市場需求,依托各專業建設優質院校、機構,分專業組織管理、師資和學生協作培訓。
(五)定期發布《中國航空職業教育發展報告》和《中國航空職業教育院校、機構與專業排名》。
三、管理機構
中國AOPA職教分會,擬最廣泛地吸收國內從事航空職業教育的院校、機構骨干、專家加入,包括從事航空職業教育教學和教材編修、出版機構代表,以及教學設備、用具研發機構代表等。
首屆中國AOPA職教分會管理機構,由分會領導、秘書處人員組成。其中,分會領導包括:會長1名,副會長3-5名;秘書處人員包括:秘書長1名,執行秘書長1-2名,副秘書長3-4名,秘書處工作人員若干名(由中國AOPA專職人員兼任),負責處理中國AOPA職教分會日常事務,以及與協會有關部門、其他分會、專業委員會及辦事機構的日常聯絡、協調工作。
四、組建方式
本分會是在中國AOPA領導下,由廣大航空職業教育產業從業者及相關專家自愿加入,按照“規模最大,工作最實,成效最好”的原則進行組建。
組織機構依法依規組建。分會須依法依規組織,并報協會及相關部門備案。其章程、工作職責、運作機制等由理事會籌備大會或理事大會表決通過。